展會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
來源:南寧國際會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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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8-12
1、舉辦單位法人資格證明(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)。兩個以上單位聯合舉辦展會的,應當同時提交聯合舉辦的協議書等書面合同,有協辦、支持單位的,還應當提交相應文件(《合作辦展協議》)
2、《南寧市各類專業展會備案登記表》(一式三份)
3、展會活動的實施方案
4、展會活動的應急預案
5、場館租用協議或者場館自有的證明
6、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方案
7、《主辦展會函件》
8、提供展會參展商公司名稱、法人、聯系電話
(備注:1、3、4、5、6、7、8以上材料一式二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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